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,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助推依法行政、依法治校、维护干部职工权益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,4月29日上午,乐昌市教育局举行法律顾问聘任签约仪式。韶关市律师协会会长王少敬、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柱育、杜晓莉,乐昌市普法办苏治卿,教育局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参加了仪式。
仪式上,乐昌教育局局长欧建来与韶关律师协会会长王少敬,分别代表教育局与天行健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协议书,聘请天行健律师事务所林柱育、江志平、杜晓莉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担任法律顾问,为市教育局及局属单位提供法律服务。王少敬承诺,将在乐昌教育局依法行政、制度建设、“三重一大”决策、学校管理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。
欧建来指出,聘任法律顾问,是贯彻中央依法治国方略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的务实之举,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助推依法行政、依法治教、依法治校、维护干部职工权益重要作用的具体体现,也是加强法治监督,规范教育行为,协助开展法律业务培训和学校普法活动,促进教育系统法治素养和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。他要求,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法律顾问工作,加强协调配合,密切工作衔接,确保法律顾问制度落到实处;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,注重加强制度建设,完善工作规程,抓好风险防控;要虚心向法律顾问学习,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、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;与法律顾问加强沟通,密切协作,把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推进依法行政、落实“七五”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。各学校要严格落实“一校一法律顾问”制度,及时聘请学校法律顾问,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治校、依法治教、维护师生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,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,为实现全面依法治教、建设法治政府做出积极贡献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