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考生:
根据省考办《关于做好2020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的通知》(粤考办〔2020〕7号)文件精神和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,现将我市2020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复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:
一、成绩复查申请
1.考生对本人2020年1月自学考试某科目的成绩有疑异的,须提前致电市考办预约后,方可持本人准考证、身份证原件到市招考中心提出成绩复查申请。
2.成绩复查申请受理时间:2020年5月22 - 29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3.仅接受在我市参加2020年1月自学考试考生的复查申请。
市招生考试中心自考科地址:市浈江区西堤北路13号;联系电话:0751-8912116。
二、成绩复查范围
我省自学考试答卷复查范围仅限于答题有无漏评、漏记分、错记分、加错分等项目,评分标准、评分细则以及答题评分宽严等不在复查范围内。答卷复查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,考生不得查看答卷原件及其副本,也不得复印答卷。
三、复查结果反馈
复查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查科目成绩总分,考生必须自行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,通过系统中的“查卷结果查询”功能查询复查结果,我中心不再通过其它方式通知考生。
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
2020年5月25日


